赴中南大学 “充电学习”!梅州市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举办
掌上梅州讯9月9日至11日,梅州市工商联在中南大学举办梅州市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省工商联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廖平元在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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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我看|97.5%市域内住院率!珠海高水平医院建设推动医疗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
13日,划清界限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广告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普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医疗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市场稽查专员谷保中指出,认定医疗广告是指南正式群众获取就医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布推介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重要方式。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划清界限快速发展,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广告广告医疗健康科普在表现形式上愈发接近;部分不法经营者假借“科普”的科普外衣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甚至虚构“名院”“名医”吸引患者就医等乱象时有发生。医疗
他表示,认定《指南》在结合医疗广告活动新特点和监管实践的指南正式基础上,对“什么是发布医疗广告”进行了回答;再次重申了除依法成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对如何区分“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公开”“健康科普”提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划清界限监管规则;对部门协同作出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聚焦社会反映集中的无资质“黑医院”“黑医生”发布广告误导群众就医选择的问题,《指南》对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作出了严格的限定,明确规定了除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
紧盯借医疗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动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指南》在明确哪些形式的信息公示和科普活动不构成广告的同时,也列举了借医疗信息公示和健康科普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具体情形。
此外,为推动实现对医疗广告乱象的标本兼治,《指南》对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方面作出了制度性安排。